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父母打过官司正常是不会对孩子的未来发展有什么影响的,不过涉及一些民事官司,如果孩子的父母被列为被失信执行人的话就会对自己的孩子有影响了,出国肯定是不可能了,一方面父母作为被失信执行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老赖,这样会让自己孩子心里面或多或少觉得自卑,另外失信人员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子女考大学含考研是有可能被拒绝录取,孩子报名或者考取一些体制内的工作岗位也可能无法通过的,所以父母对于这些方面还是应该慎重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