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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卖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释义
    烟草属于特殊经营。需要办理特许经营许可证,也就是烟草经营许可证。不然,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进行销售烟草专卖品。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及领导体制,依照烟草专卖法规定执行。设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国家对卷烟、雪茄烟焦油含量和用于卷烟、雪茄烟的主要添加剂实行控制。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有害的添加剂和色素。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二)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四)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
    第六条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
    (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依照《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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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