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包房为消费者提供了专门的空间,考虑到餐馆的投资成本和运营的需要,收取适当的包房费符合市场经济调节的规律,也是合乎情理的。餐馆的包房投入成本比大厅要高,如果客人点餐过于便宜,餐馆很难盈利。但是餐馆要将收费情况如实告知消费者,为避免浪费,还应向消费者提供免费的打包盒。我国《价格法》规定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企业自主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情况主要限于“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重要的公用事业”、“重要的公益性服务”这五种情况。除这五种情况以外,经营者有权依照“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商品、服务价格。酒店、茶楼等饮食娱乐场所的经营者规定最低消费标准,是经营者的一种自主定价行为。按照《价格法》的规定,酒店、茶楼等充分竞争的行业,经营者在遵守明码标价的前提下,有权按照市场供求自主定价。如果说经营者制定最低消费条款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则无疑是说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那么,显然只有价格为零的时候才不会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自主选择权”的具体描述是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现实中,既有设定最低消费的商家,也有没有设定最低消费的商家,不同商家设定的最低消费标准也各不相同。餐饮业与铁路运输、电力等行业不同,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放弃那些设定最低消费的商家、选择没有设定最低消费商家的方式行使自主选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