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给员工少缴社保,怎么办? |
释义 |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能要求公司限期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则可通过查询、申请其他机关强制执行等方式收取。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62条和第63条。 法律分析 公司少交社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能够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如果公司逾期仍不缴的,则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通过查询、申请其他有权机关对公司强制执行等方式来收取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拓展延伸 如何应对公司少缴员工社保的情况? 应对公司少缴员工社保的情况,首先,员工应该及时了解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确认是否存在少缴的问题。其次,可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部门进行沟通,提供相关证据并要求补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如果公司拒绝解决问题,员工可以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聘请律师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员工还可以联合其他受影响的员工,共同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建议员工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便维权时使用。最重要的是,员工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确保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公司少交社保费的情况,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若公司逾期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通过查询、申请其他有权机关对公司进行强制执行,以收取社会保险费。对于受影响的员工,建议及时了解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并与公司沟通解决问题。如公司拒绝解决,可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聘请律师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确保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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