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信息居委会能查到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能的,居民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有以下几点: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6、向人民政府或者其他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因此,即使离婚,如果女方户籍仍属于该辖区,或仍在该辖区居住,那么居委会当然需要掌握其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的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 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的委员会的成员。居民较少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的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的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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