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榆林户口迁移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榆林户口迁移审批受理条件
    陕西本地户籍人员户口迁移,及外省户籍愿意在陕西落户人员,满足我省各市户籍迁移条件,可以按照我省户籍政策迁移。
    二、榆林户口迁移审批受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榆林户口迁移审批受理材料
    1、直系亲属移入,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证明;
    2、工作调动,持调动文件或劳动人事部门的录用通知书;
    3、有固定住房的,持房产证或土地证;无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4、大中专学生,持毕业证或退学证明;已分配工作的,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证明。移往农村的,除以上相关证明外,还应持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同意迁入的介绍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9: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