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确保能收回工程款如下: (一)严格把关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二)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 (三)适当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 (四)债权到期请求工程地的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