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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债务转让需要盖章吗?
释义
    债权债务转让一般不需要债务人盖章。如果转让债权的,则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转让债务的,则债务人可以在转让协议上盖章,也可以采用签名或者按指印的方式。
    一、股权转让需要通知债权人吗?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权人要看具体情况。公司股权不是整体转让,不需要通知,否则需要履行通知义务。股权转让是企业的经营行为,原则上不需要债权人的同意。但股权以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转让,损害债权人合法利益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因放弃到期债权或者免费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二、债权转让需要通知法院通知需要注意哪些
    债权转让不需要通知法院,但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需要注意:
    一、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的有效要求;
    二、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有两种方式:
    1、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已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2、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确定债权人已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三、债权转让通知及诉讼时效。
    三、借款人借条没按手印是否有效
    借款人借条没按手印是否有效,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借据不按手印,但有签字或盖章是有效的;
    2、借条是否按手印不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只要借条是借款人自己写的,金额、日期等内容不涂改,借条就有效;
    3、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4、在诉讼中,债务人否认借据的效力,认为没有指纹就没有法律效力的,债务人要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向法院证明借据不是自己写的相关证据,否则债务人应当承担举证的不利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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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21: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