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应收账款追索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应收帐款追索途径: 路径一:销售人员追讨。 路径二:财务人员追讨。 路径三:信用管理员(清欠办)追讨。 路径四:委托第三方追讨。 路径五:委托律师追讨。 路径六:诉讼追讨。 路径七:特殊案件公安立案追讨。 路径八:死帐主动放弃追讨。 电话追讨——用每日电话追帐清单追讨,是一种低成本的快速追讨手段。 信函追讨——财务部门对帐单、销售部门催讨函、信用部门追讨函、法务部门追索函,是一种严格正式的追讨手段。 传真追讨——正式而快捷的追讨手段。 电子邮件——最现代化的追讨手段。 可视电话——低成本、高效率、互动性的快速追讨手段。 面访追讨——电话预约、债权文件、谈判,是高成本高效率的追讨手段。 一、小企业应该怎样追债 (一)首先要依法收集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证据。 1、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债务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要取得这些证据,通过代理律师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调取。 2、向债务公司注册验资时的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被取走的相关凭据。 (二)通过上述方式进行调查,取得了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相关证据后,采用如下三种方式实现债权: 1、依法追加该债务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直接执行该债务公司股东个人的财产来实现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该债务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给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造成了损害,则该股东在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通过协商谈判解决。 以该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构成刑事犯罪,同时还要承担行政罚款的责任相逼迫,迫使其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9条规定,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0条、201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执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债务公司将受到工商部门的行政罚款,其股东还会承担刑事犯罪的责任。迫于这种情形“空壳”公司一般是会偿还债务以息事宁人的。 3、如果通过协商的方式还不能实现债权的话,可向工商部门、公安部门举报让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迫使其偿还债务。 一旦债务公司股东构成刑事犯罪,为减轻罪责,争取从轻判决,其会主动还清债务,以争取在刑事上从轻处理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