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说好一人一半的房子我该怎么要回来 |
释义 | 若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约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均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真实有效的协议,离婚后应当如实履行该协议。对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请问不执行离婚协议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执行离婚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法院确认该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但不履行的一方承担履行责任,法院应该受理,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夫妻离婚后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二、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三、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男方反悔该怎么办 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男方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或者当事人因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后一年内,双方约定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没有欺诈、胁迫行为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协议离婚有哪些实质条件 1、主体要件。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合意要件。 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其他要件。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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