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电梯作为与房产不可分割的配套设施设备,在固定资产中是作为房屋、建筑物原值的一部分核算和管理,不单独列示; 二、电梯若是日后安装的,应该归入“运输设备”类固定资产。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