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流程 |
释义 | 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程序: 1、发出并购意向书; 2、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3、签订并购合同; 4、履行反垄断审查申报义务; 5、申请审批,办理变更登记。 一、怎么退出并购基金 退出并购基金的方法由上市公司并购退出。并购基金是一种专注于目标企业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方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的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进行一定的重组持有一定时间后出售;并购基金由上市公司并购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对募集的资金总额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基金,基金行业协会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二、大公司对小公司的并购程序有哪些 大公司对小公司的并购程序如下: 1、、并购准备阶段。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非常重要,并购的外部法律环境尽职调查必须首先保证并购的合法性; 2、、并购实施阶段。M&A的实施阶段由M&A谈判、签订M&A合同和履行M&A合同三个环节组成。并购整合阶段。M&A的整合阶段主要包括财务整合、人力资源整合、资产整合、企业文化整合等。 三、关于并购融资风险有哪些 第一、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法律风险,指交易双方在并购前隐瞒一些不利因素,待并购完成后给对方或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后果。 第二、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风险,这突出的表现在信息披露、强制收购、程序合法、一致行动等方面导致收购失败。 第三,公司并购可能产生的纠纷主要有:产权不明、主体不具备资格导致的纠纷;行政干预纠纷;利用并购进行欺诈的纠纷;员工安置纠纷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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