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怀孕4个月的情况下,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一、哺乳期男方想离婚离婚问题 一般情况下,在女方怀孕期间法院是不会同意离婚的。如果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一般是不会被法院所认可的。但是如果男方有足够的理由,并且出示了相关的、比较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样法院同意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此外,若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去民政局登记离婚。 二、女方哺乳期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女方哺乳期可以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妇女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分娩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双方可以协商离婚。但男方在怀孕期间不得提出离婚并非绝对的。 在特殊情况下,出于对男女双方利益的综合考虑,法律允许男方提出离婚。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女方怀孕是婚后与其他人通奸造成的; 2、女方分娩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3、男方受到虐待,难以忍受; 4、一方危及其他人生命和人身安全。 三、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是否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但是男方不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使提出,法院也不会受理。 法律虽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男方就可以在妻子怀孕期间提出离婚: (1)女方结婚后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怀孕,使女方丧失保护的必要。 (2)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的生命受到女方的威胁或者合法的权益遭到女方严重侵害的。 (3)女方对婴儿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