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家里有急事可以取公积金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不可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家庭缴存地或工作地无房的;
    4、离休、退休;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
    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8、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3: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