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身满足法定的收养条件是可以领养孩子的。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2、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3、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4、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