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道、省道、县乡公路,都可以骑自行车。 高速公路不允许骑车,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可以骑自行车,但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时需靠右侧行驶,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