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录音可以作为法院审理依据吗 |
释义 | 来源合法,没有经过剪辑、能提供原始载体的录音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没有原始载体,能用其他证据予以印证的也是可以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第70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一、刑事案件证据的种类 1、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证据有下列七种: (1)物证、书证;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物证作不同的分类: ①从物证的体积大小的角度看,可以将物证分为宏观物证证和微量物证,常态物证; ②以物证赖以发挥证明作用的角度看,可以把物证分为:特征物证、属性物证和状态物证; ③从物证的形态角度看,可以把物证分为固体物证、液体物证和气体物证; ④从人对物证的感觉与反应的器官进行角度看,还可将物证分为视觉物证、嗅觉物证、触觉物证和听觉物证。 (2)书证的表现形式 ①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档案记载的历史情况以及经过公证的法律文书等等 ②犯罪分子为陷害他人或转移视线而伪造、涂改的各种书面材料 ③反动标语、传单和行动计划,挂钩、串连的信件,电报、密码、代号等等 ④其他一切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的证据材料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结论; (7)勘验、检查笔录; (8)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刑事证据证明力怎么认定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2)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3)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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