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租房中介费由哪方承担 |
释义 | 一、北京的租赁市场,租房中介费一般为一个月的租金,具体由谁承担会有3种情况: 业主承担、客户承担、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承担方式需要双方自行协商,没有特定要求。 房屋中介费收取项目主要包括: 二、1.咨询收费,包括口头咨询和书面咨询,其中口头咨询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书面咨询费又分为普通咨询报告收费标准为300~1000元,复杂一点的咨询报告收费标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收费标准只是指导性参考价格,实际成交收费标准由委托方和房屋中介协商确定。 2.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3.房地产经纪收费,房屋中介接受委托,进行代理所收取的佣金。这是房屋中介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普通老百姓所谓的“房屋中介”的真正含义。 三、房屋中介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1)房屋租赁中介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2)房屋买卖中介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如果实行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房屋中介费通常由房屋中介机构向委托人收取。实践中,租房情况下,既有向房东收取中介费的,也有向房客收取中介费的;在房屋买卖情况下,通常是向购房者收取中介费的,这些通常会明确写在房屋买卖合同或居间服务协议中。凡房屋中介自立名目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或越权制定、调整收费标准的,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可由物价检查机构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关于降低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四、经纪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相关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并书面告知应当由当事人缴纳的有关税费项目及标准。 五、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对住宅经纪服务收费行为和收费水平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多收费、乱收费行为,维护住宅经纪服务市场秩序。 六、本通知自2011年8月31日起执行。现行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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