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八版主要修订内容不包括什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完善总体防控要求 完善外防输入政策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和物品疫情防控。强调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情防控,有效防范境内疫情反弹。 二、强化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建立指挥系统启动机制、信息报告制度、督导检查制度、应急演练制度、城市支援制度等工作机制和制度。提高信息共享和整合,为疫情风险研判、防控措施制定和资源统筹调配提供支撑。根据不同疫情情景,做好专业防控人员、核酸检测能力、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防疫物资等储备。 三、强化工作指导 制定和完善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疫情相关人员转运、隔离医学观察、社区防控、消毒、心理健康服务、样本采集和检测、境外输入疫情防控、重点环节疫情防控等12个工作文件,加强对不同防控领域和环节的具体工作指导。 四、强化疫苗接种 做好职业暴露风险较高、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人员以及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做好边境口岸等重点地区、服务业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接种工作,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根据疫苗研发进展和临床试验结果,进一步完善疫苗接种策略。 五、强化疫情监测 坚持人、物和环境监测,强化医疗机构就诊人员、风险职业人群、重点人群、重点机构等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强化病原监测,动态监测病毒变异情况,了解病毒变异对病原检测和疫苗保护效果影响。 六、强化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总结农村地区聚集性疫情处置经验,针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能力相对薄弱的客观情况,加强社区防控、流行病学调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消毒等工作的针对性指导和对口支持。 七、强化隔离医学观察 强化入境人员、密接接触者等隔离医学观察管理,要求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采集鼻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应同时采集2份鼻咽拭子样本,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两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解除隔离后的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健康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八、强化密接的密接精准管理 规定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天、第4天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其密接的密接第1天、第4天、第7天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第1天、第4天核酸检测有阳性情况,其密接的密接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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