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国探亲、旅游的申请人通常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 1、出生; 2、无犯罪记录; 3、亲属关系;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 5、工作经历证明、收入证明、纳税证明等; 6、申请人的经济担保证明、监护权委托书(一般包括银行存款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收入证明以及未成年人父母的经济担保声明书、未成年人父母的监护权委托书公证); 7、其他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而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 一、申办的公证事项 1、出生; 2、无犯罪记录; 3、亲属关系;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