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工伤公司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
释义 | 受工伤公司一直不处理怎么办?工伤,但公司不管,职工是可以自己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交申请的,职工是可以在工伤发生的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工伤是可以由员工自己提出的,不是只有单位才可以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受了工伤怎么赔偿 受了工伤的赔偿如下: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工伤后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2.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是关于受工伤公司一直不处理怎么办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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