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合伙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 2、合伙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 3、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 4、合伙企业的设立日期; 5、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6、合伙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方法; 7、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 8、损益分配的原则和比率; 9、付给合伙人贷款的利息; 10、付给合伙人的工资; 11、每个合伙人可以抽回的资本; 12、合伙人死亡的处理以及继承人权益的确定; 13、合伙企业结账日和利润分配日; 14、合伙企业终止以及合伙财产的分配方法; 15、其他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 一、合伙开公司怎么分红? 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不同,对股东之间的协商决议非常重视,因此,一般来说,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协商决定很多事情。 法律规定的分配方法如下: 1、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是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二、合伙决议的表决权 有些合伙事务需要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需要明确决议的表决办法。《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的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法。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事项应当经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4、合伙人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在合伙存续期间,根据合伙事业需要,可由各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涉及各个合伙人的利益,因此需要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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