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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里的实事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工作扎实,决不犹豫村干部和上级的关系就像士兵和将军一样。将军需要士兵绝对的服从和服从,士兵不问是非,埋头推车,猛烈执行,又完成。特别是村干部基层工作繁琐,更加慎重,轮班工作需要第一时间。片面地做问题的终点站,村干部作为村里的都是队长,村里的任何矛盾和事物都要在村干部手里结束,所以作为村干部要有魄力有主见,能得到想法,能在片面地把村里的一切都不出村的情况下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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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