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煤矿一级非伤亡事故的界定为:事故使全矿山停产(工)8h以上的;事故使矿山一翼停产(工)24h或采区停产(工)72h以上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误揭煤层的;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燃烧、爆炸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