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判决书下来后上诉期具体如下: 1、民事诉讼判决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上诉期限为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2、刑事诉讼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3、判决书经过二审的,以二审判决或裁定上的签收时间为生效日,不能确定签收时间的: (1)以二审判决或裁定上的落款时间确定,没有经过二审的,以一审判决书上的签收时间加上十五日为生效时间; (2)不能确定签收时间的,以判决书落款时间加十五日为生效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