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至少二年的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来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源日内为劳动百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度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知对已经解道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因此对于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要按照以上规定进行保存,至少二年的时间。 其他合同的保存时间,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时间,可根据自身或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看合同的目的是否得以实现,如果目前就已经实现那么保存时间可以相对短一些,如果合同的目的尚未实现,就需要将合同保存至目的实现。另外,也可以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一、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是什么? 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不是一个单纯的动态概念,而是一种包含了动态和静态的综合概念。首先,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这是合同目的的起码要求。这种特定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比如支付价款、交付标的物、提供劳务等,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比如不以某种价格出售商品;其次,合同的履行要求达到实现债权之结果。因为合同关系存在的法律目的,就是使债权转变成物权或与物权具有相等价值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