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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有哪些
释义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国家级或省级野生植物类型保护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建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点或者设立保护标志。2、农业部根据需要,组织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建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档案,为确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及保护方案提供依据。3、农业部建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监测制度,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动态监测。4、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监视、监测本辖区内环境质量变化对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情况的影响,并将监视、监测情况及时报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5、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造成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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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8: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