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优先认股权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释义
    优先认股权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优先认股权是股东源于股权的一项基本权利,优先认股权也叫优先认缴权。
    普通股股东有优先认股权吗
    普通股股东有优先认股权,优先认股权是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增加资本时,按照原股东的持股比例,给予其在指定期限内以规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股的权利。该权利产生的目的在于保证原股东对公司所有权的控制权不因资本的增加而受到削弱。优先认股权可以转让、买卖,也可以放弃。买卖优先认股权的价格,由股票市场上该种股票的价格、新股的发行价格和认购一股新股所需的优先认股权数三个因素决定。
    优先认股这种权利可以分为两类:
    1、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当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时,公司现有股东有优先根据其持有的股票在已发行股票中所占比例购买相应新股票的权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5 3: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