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法律规定,如果在没有发现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肇事者离开现场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不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但是在本案中,张海在事故发生后下车察看,发现车身明显损坏,属于已经知道发生了事故。即使没有发现被害人,也应该首先报警。当事人此时驶离现场,应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