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走人行道或者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的处10元罚款,只要有处罚决定书编号,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交警会给一个处罚决定处罚书,拿着这个处罚决定书去交警制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就行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