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总包是指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运作,直接对甲方负责。分包是指接受总承包的单位分包工程的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总包与分包按合同约定成立工程合作关系,应当各自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职责、义务、期限。总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其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运作,直接对甲方负责,受监理监督;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确定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根据法律规定,总承包单位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非主体结构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