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孙能继承外公的遗产吗 |
释义 | 如果外公生前立有遗嘱,明确约定了遗产给外孙继承的,外孙能继承外公的遗产;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外公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的,外孙不能继承外公的遗产。 一、父母的房子儿女可以全部继承么 1、遗嘱中明确指出,房产并非归子女所有。 如果遗嘱中说明一切财产都归子女所有,那么就按照遗嘱上面的,如果父母考虑的比较多,例如把一部分财产给生了病的舅舅大伯,那么这种情况下子女就不能独立继承父母的遗产,必须按照遗嘱上面的执行。 2、父母没有立遗嘱,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子女也还有其他人。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那么第一继承人也还不是子女,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 如果父母先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世且没有遗嘱且未将房产赠予子女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话继承人就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父母。也就是说,爷爷奶奶还有权得到父母的遗产; 如果爷爷奶奶放弃了这个权利,那么独生子女就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爷爷奶奶没有放弃这个权利,那么七大姑八大姨也是有权分房产的,只是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二、母亲去世外公外婆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母亲去世外公外婆的房子能继承六分之一。如果当事人的外婆在去世后没有立下遗嘱,生前也没有其他任何形式的书面、口述遗嘱的,那在继承开始后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此时,当事人母亲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权平均继承财产,如果此时当事人母亲先于外婆死亡的,当事人有权代位继承母亲可以继承的财产份额。 三、死亡的遗产怎样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遗产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但是有遗嘱的,则遗产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按照遗赠顺序进行处理。如果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在法定继承中,首先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没有前述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则再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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