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一、餐饮健康证体检项目有哪些 1、外科检查:身高体重、脊柱四肢、甲状腺、皮肤和淋巴结、肛门和生殖器等。 2、抽血检查:主要是检查是否有乙肝或其他传染性疾病。 3、内科检查:血压、营养和发育情况、呼吸道和肺、心血管、肝、脾、神经状况等。 4、五官科检查:视力、色觉、听力、鼻子、口腔和咽喉。 5、肝功能检查:主要查转氨酶是否正常。 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理发美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 我国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7月20日又出台《实施条例》,允许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所以说,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也是可以合法办理健康证的。 二、健康证办理流程: 1、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领取体检表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2、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验。 3、内、外科常规体检。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其中没有规定检查乙肝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