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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哪些
释义
    增值税纳税的对象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外资企业1994年之前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从1994年1月1日起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以下情况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代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增值税的免征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营改增后新增的纳税对象
    (一)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三)邮政服务业。
    (四)电信业。
    以上就是关于增值税的征收对象,在各个流通领域几乎都有增值税的身影,几乎每个消费者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只要我们购买货物几乎都是要交增值税的。其对政府有其重要的作用,但同时由于由消费者承担,不可避免地抑制了国内经济的发展。只有达到一个税率的平衡,才能得到双赢的局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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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2: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