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注销了,表示公司法人主体资格已消失,是不能再做为诉讼主体起诉的。但是如果是还未依法清算并注销的,可以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