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道癌先天性不赔,这合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对于食道癌先天性不赔的情况,虽然存在法律规定的医学认定标准,但保险公司是否应该在这一情况下拒赔仍存在争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责任法》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对医疗事故承担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维护其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权利。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对于食道癌先天性不赔的情况,应当结合医学认定标准和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拒赔。同时,作为消费者也应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