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们可以用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的财产在清偿债务之前已经被继承人分割,那么每个继承人都需要在其继承财产的份额中承担法定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此时就不需要向死者还债。从继承开始到遗产分割结束,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与放弃继承人无关,因此不可能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法院不应当增设放弃继承人参加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