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贴广告需要交警备案吗? |
释义 | 车体广告是要提前备案的。根据《车体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不论是私家车还是公用车,只要做广告宣传都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和《车体车体广告登记许可证》,办许可证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和车身广告样件。私家车身贴广告只允许在车窗玻璃以外的车身两侧位置上粘贴广告,汽车的前后风挡、前引擎盖和后备厢盖不允许粘贴广告,而且不能改变车体的主体颜色,在车辆两侧(不含玻璃)保留一定面积的车身原颜色,广告面积不得超过车体的2/3。 车主先到工商部门登记车身广告手续并不复杂,只要车主带上车辆行驶证等身份证明、车身广告的样件等前往工商部门办理,经过审核广告内容没有违法《广告法》相关规定的,工商部门会发放一个户外广告登记证。车主在工商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可以带上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前往车管所办理,车主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后,车管部门对变更后的车身外观进行确认,符合规定的出具《准予变更通知单》,再经过照相、核发新的行驶证等程序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第3号修改单》 一、删除前言“本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部分第1列项中“8.2.7部分机动车应设置车身反光标识的要求”。 二、在前言“本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部分的最后增加3个列项: “-8.2.7和8.2.8有关设置车身反光标识的要求,对新出厂或者已出厂但未注册登记的货车和挂车,自本修改单实施之日起实施;对本修改单实施前已注册登记的货车和挂车,自本修改单实施之日起2个月后实施。 -12.19有关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的要求,对新出厂或者已出厂但未注册登记的货车和挂车,自本修改单实施之日起实施;对本修改单实施前已注册登记的货车和挂车,自本修改单实施之日起6个月后实施。 -对已经注册登记的货车和挂车设置车身反光标识或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的要求,条件具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提前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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