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文件;油库、加油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核发的油库、加油站(点)及其他设施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外商独资企业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依据《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应先到拟注册地县(区)商务部门初审后,报福建省商务厅审批。审批通过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投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报送章程); (4)经公证和认证的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5)境外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6)境内投资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银行资信证明; (7)外方投资者授权代表的授权证明及投资各方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8)投资各方出具的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成员(或监事)委派书记及身份证明; (9)公司注册地证明或租赁协议,出租方产权证明; (10)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文件前置许可材料。 二、如何办理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申请人需要递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工商部门会当场告知是否核准登记,核准登记的当场给予核发《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提交相应的文件,申请开业登记。 三、工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准,经核准后就可以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