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张范街道东夹埠占用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查阅政府公告进行了解。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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