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务派遣合同可以由被派遣的劳动者提出解除,也可以由派遣单位提出解除。劳动者可采用协商一致,或者依法单方面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来与单位解约;而派遣单位可采取过错性辞退等方式来解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