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不给黑户上户口违法吗 |
释义 | 派出所不给黑户上户口,当事人需要补充完善材料,因为派出所是依法行政的,如果当事人对派出所的行为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当事人所说的黑户,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如果是非婚生子女随父或随母在本地申报户口,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局审批。需要证明材料,具体要到当地派出所咨询。 派出所不给上户口,要其说明情况,通常上户口按照以下程序和手续办理: 一、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需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二、生二胎,孩子户口办理:按国家现在的政策,第二胎,如果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二胎上户口是没问题的,但集体户口的,如果再上二胎,可能就更难一些了。如果不是在国家政策允许下生的,那就根本无法上户口的了,属于超生,要罚款的。如果是合法生育二胎的,上户口的办理方式如下: 1.拿着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三、如果是超生的,报户口前,还需要依法缴纳相应的罚款后,才能按照流程办理入户手续。 上户口需要的材料: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4、结婚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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