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船员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需要办理海员证的,应当向国家海事局授权的海员证签发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海员证申请表》;《船员服务簿》及其复印件;国际航行(含特殊航线)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任职能力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公民出境的情形的证明;有效的船员体检合格证明;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头像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管理协议及其复印件;委托证明等材料,由有关机关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向申请人发放海员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三、提交材料 (一)《海员证申请表》; (二)《船员服务簿》及其复印件; (三)国际航行(含特殊航线)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任职能力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公民出境的情形的证明; (五)有效的船员体检合格证明; (六)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头像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尺寸48mm*33mm,像素390*567dpi); (七)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管理协议及其复印件(适用船员委托机构办理或未持有国际航行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船员办理) (八)委托证明(适用委托办理); (九)《海员证》遗失、损毁报告(适用申请补发)。 申请遗失、损毁补发《海员证》的,只需提交第(一)、(九)项材料; 申请换发《海员证》的,只需提交第(一)项材料及旧《海员证》; 已经完成信息采集的船员可免予提交第(二)、(三)、(五)、(六)项材料; 船员与其委托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管理协议中有明确代理船员办理证书条款的,受委托机构可免予提交第(八)项材料; 我局与公安部实现公民身份信息共享后,可免予提交第(四)项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签发机关。船员个人可向经我局授权的任一海员证签发机关申办海员证。受委托机构应向指定的海员证签发机关申办海员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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