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的居住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一、农村户口办失业证明怎么办? 《失业就业登记证》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于工作日去人社局办理。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递交上述材料,并填写《个人终止就业(失业)登记表》; 2、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实,对资料齐全者申报失业登记,并将其个人信息即时录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备案; 3、社会组织指定负责人签署意见递交社区审核盖章; 4、社会组织留存所需材料复印近; 5、社会组织经办人接件起6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材料递交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复核,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居住证应该怎么办理 居住证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申请居住证时,其一申请人若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应带上自己的房产证和租房合同等材料;其二若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需带上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学籍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材料。申请人应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会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主要还是应当以当地的社区受理服务中心的回复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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