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维修基金的收据丢失了是可以申请补办的,补办人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到办理维修基金的窗口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