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营业执照需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公司注册登记住所证明、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登记申请表格、验资报告等。且需要前往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