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一、我国商标的境外被抢注该怎么办 我国商标境外被抢注,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当被抢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认定被抢注的商标无效。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商标申请要注意哪些事项? 申请商标要注意的问题: 1、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2、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3、商标注册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三、商标先用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商标先用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如下: 1、他人在注册商标申请日之前存在在先使用商标的行为; 2、该在先使用行为原则上应早于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的使用行为; 3、该在先使用的商标应具有一定影响; 4、被诉侵权行为是他人在原有范围内的使用行为。 所谓商标在先使用抗辩权是指某人在他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已经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当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核准注册后,该先用人享有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