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于起诉与不起诉区别 |
释义 |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根据原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免予起诉仅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告人: (1)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犯罪; (2)具有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它们的区别是:第一、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第二、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 一、不起诉的三种类型是什么 不起诉的三种类型具体如下: 1、法定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 3、证据不足不起诉。 起诉的特点在于,由于检察机关不将案件移送给法院,因此案件从头到尾不会进入到审判的阶段。 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6种情形中除“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情形外的其他5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有: 1、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受过刑罚处罚的; 2、聋、哑、盲人犯罪的; 3、防卫过当、避险过当、预备犯的行为,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的行为,从犯的行为,胁从犯的行为; 4、自首且犯罪较轻的; 5、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酌定不起诉从法律上说是对犯罪嫌疑人作无罪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