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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务造假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释义
    公司财务信息造假的,证券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处相应罚款,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伪造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判刑是怎样的
    伪造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判刑如下:
    1、伪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2、伪造金融票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伪造金融票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是指个人伪造金融票证,面额在两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份以上的;单位伪造金融票证,面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份以上的和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个人伪造金融票证,面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二十份以上;单位伪造金融票证,面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二十份以上的和造成其他特别严重的后果。
    二、发生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怎样处罚
    内幕交易的处罚主要包括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内幕交易行为人可能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主要包括:
    1、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
    2、没收违法所得;
    3、罚款。对于证券内幕交易,如果违法所得在哪里3万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罚款低于两倍的,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的3万元,处以3万元以上601万元以下的罚款;
    4、警告,单位进行内幕交易的,应当警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
    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第一百九十七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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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