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分公司有独立法人吗 1、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是否可以独立核算 1、分公司是不可能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但可以独立核算财务,所有收支单独记帐,单独在当地报税,总公司期末汇总分公司报表. 2、总公司收取分公司的管理费:由公司懂事会会议或公司章程来确定.总公司收不收取管理费用仅是你们公司内部的利润分配计算方式,因所得税要汇总计算,不会对整个公司所得税产生影响. 3、具体分录:视具体业务来做.总公司收取管理费用的分录建议做管理费用的内部冲销,或者挂其他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总公司最好不要确定收入,否则又要多交一道流转税. 4、对于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该内容由 李志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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